关于(虚拟产品)版权意识随笔
昨天在群里和人起了争执,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。
咱就很不理解,为什么人们在虚拟产品的事物上底线就如此之低呢?
如果一个人去买东西,不付钱,这样都知道是不对的。
但是当这个东西变成虚拟产品的时候,有些人就觉得无所谓了,甚至于说觉得理所应当。
事实上,咱觉得这是一种非常,非常不道德的行为。
有人用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」做挡箭牌,说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违法。
这些人自己的心里真的没有数嘛?
先不说你是从什么途径是不是非法获取到的程式源码(事实上HANDSOME大部分源码是加密的),难道你用盗版真的是为了“学习和研究设计思想和原理”?
无非是找个理由让自己的行为显得正当而已,并不能掩盖这件事情是不对的这个事实。
而且,以“作者都没说什么,你急什么”来反驳咱的人,就感觉更可笑了。
作者不说是作者涵养好,你自己还好意思拿出去说?
这样的行为和你去别人家里偷完东西还去找人家炫耀一样,不觉得很恶心嘛?
再换个例子,大家都是写博客的,如果有人未经过你的同意就私自转载了你的文章,然后还没有写明你是原作者,换作是你不难受嘛?
从这件事上真的感觉到了中国某些人版权意思薄弱,以及贪小便宜的本性,小市民思想难改。
这样下去大环境会变得越来越差的。
刘慈欣曾经说过不建议人们当全职作家,因为很难养活自己。
这和网络上盗版横行又何尝没有关系呢?